根据《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》(浙委办发〔2015〕8号)、《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政办发〔2015〕91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》(浙财预执〔2018〕5号)规定,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,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。
一、 招标项目编号: CJCG-YK******
二、 招标项目名称: 永康市质量技术监测研究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
三、 招标项目内容:
序号 | 招标资金及 资金性质 | 存放 规模 | 存放期限 | 招标标的 | 保底价 |
1
| 永康市质量技术监测研究院 公款 | 500万
| 存期6个月
| 定期 存款利率 | ******银行类别定期存款招投标利率上限为保底价,未达到保底价的,投标无效 |
四、 投标人资格
投标人应符合《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》规定,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,具体包括:
1.在永康市设有分支机构的;
2.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;
******银行不受此限制;
4.上年度的增值税是以永康机构名义申报缴纳,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(代扣代缴)需缴纳在我市本地的;
5.在上年度永康市金融机构考核中排名不在末5位的。
五、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、方式及地址
(一)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:
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,节假日除外)
(二)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:
现场获取
获取地点: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
获取招标文件(报名)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1.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******银行负责人确认的授权书;
3.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。
六、 投标起止时间、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
(一)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
2023年9月15日09:30时
(二)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
******有限公司(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,14楼)
(三) 开标时间及地点:
******有限公司(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,14楼)
(四)提供材料:详细见招标文件
七、 联系方式
1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人: 王飞
联系电话: 0579-******
传真: 0579-******
地址: 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
2、采购人名称: 永康市质量技术监测研究院
联系人: 马军
联系电话: 0579-******
地址: 永康市花海路102号
3、监督机构名称: (1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,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,为招投标项目。(2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六十五条: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,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,根据《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》第四、五条: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、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,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