澄清公告
原招标文件:
第三章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评标办法前附表
2.2.4
(2) 技术评分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(5分) 施工方案及措施编制内容完整性、可行性能否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。
由评委在 0-5分之间自行打分
现更正为:第三章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 评标办法前附表
2.2.4
(2) 技术评分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(5分) 质量管理体及措施编制内容完整性、可行性能否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。
由评委在 0-5分之间自行打分
注: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,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,导致投标无效,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。
特此通知!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1月12日
文件预览:
二次澄清.pdf
招标文件(澄清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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