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,项目资金已落实,现已具备采购条件,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,现进行公示。
一、采购内容
本次采购划分为3个标包:
标包1为漏电检测仪、激光测距仪、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、红外热成像仪、水深探测仪、流速监测仪、便携式气象仪的供货、安装调测及3年质保维护,预算不含税金额581418.00元。
标包2为救援无人机(照明无人机)、通信指挥装备(单兵图传、布控球)的供货、安装调测及3年质保维护,预算不含税金额******.00元。
标包3为应急电源、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、防水头灯的供货、安装调测及3年质保维护,预算不含税金额******.00元。
二、单一来源采购原因
******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(自用 类)》第一章第二十四条(七)政府或行政部门定价、指定供应商、指定产品、 要求特定的规格标准、特定的性能指标或者特定服务等,该项目由业主方指定产品并制造商授权,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
三、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有限公司
四、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( ******/)媒介上发布,其他媒体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6日,共3天。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,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。
联系电话:【1******11】
邮箱地址:【7******】
******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】
2025年3月3日